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林业系统人才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第二次林业系统人才统计工作。现将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7林业系统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人才函〔2017〕66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第二次林业系统人才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级统计。本次统计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授权管理。各市、县(市、区)和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统计填报工作在“林业系统人才统计系统”(网址:http://123.59.75.206/lyj/index.jsp)上开展,各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厅各处室(单位)登录用户名为本单位全称(例:xx市林业局),初始密码为456123;市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的用户名和密码由上级主管部门设置和分配。请各市、各处室(单位)于8月20日前上报本地(单位)人才统计负责人和填报人(附件2),9月10日前完成系统上的数据填写、审核和上报工作,同时报送盖章后的纸质表格。
二、认真填报,确保质量。各地、各处室(单位)要准确把握统计指标,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和填报要求,实事求是收集统计数据,认真负责填报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客观。如有疑问可直接和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或我厅人事处沟通交流(国家林业系统人才统计qq群:378460634、453167052;省林业人才统计qq群:438881307)。
三、联系人:省林业厅人事处潘欲锋,联系电话:0571-87399096、86947840(传真),电子邮箱:410109863@qq.com。
附件:1.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7林业系统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人才函〔2017〕66号)
2.浙江省林业系统人才统计工作人员情况表
浙江省林业厅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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